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江西省编办在全省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精神,新余市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四个结合”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是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相结合。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机构编制核查内容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内容相结合,机构编制核查形式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形式相接合。
二是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相结合。对各单位上报的机构编制核查数据,结合实名制管理台账,对照实名制数据库中的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并将核查的单位及实有人员信息导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到各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数据与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相符。
三是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清理“占空编”工作相结合。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中,注重对已调动工作,但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擅自离岗从事生产经营、进修学习等“占空编”情况进行清理。同时将清理”占空编“情况向社会公告,营造了单位自查、编办督查、群众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是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相结合。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中,将所有涉及机构编制文件进行清理,真正做到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数、编外用人等信息数据“底子清,数字明”。 进一步夯实了机构编制管理基础,盘活了编制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江西新余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