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编办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对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 。东平县编办要求事业单位以开展业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为主,按照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我检查,实事求是地逐项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情况调查表》,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举办单位审核后,由举办单位报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编办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近年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作出初步评价,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形成工作合力。东平县编办根据单位自查情况和初步评价,联合举办部门,按照不低于事业单位总数15%的比例,选取部分事业单位,确定抽查对象,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工作现场、查阅台账及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实地检查,突出重点,对事业法人年度检查中存在疑点、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编办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我县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逐步规范提升。东平县编办全面总结先进的经验,认真查找问题及原因,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较轻、可以当场更正的责令现场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视情节分别予以书面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限期整改;对未予整改的,撤销法人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有关情况将以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进一步加大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进而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来源:山东东平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