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办201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我办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一项:为市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具体分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3个事项,实施机构为我办直属行政机构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2014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共收到市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事项39宗(其中设立登记7宗、变更登记30宗、注销登记2宗),所有事项均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和办理,网上按时办结率达100%,没有出现未受理或未按时办结的情况。
二、依法实施情况
一直以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均能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对于事业单位所提交的每个登记申请,均能对所提交材料的种类、文件格式、填报内容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于材料不齐全或填报格式不规范的,要求单位补齐或修改完善后才进入受理审批环节,以确保每个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所载事项的内容均能准确无误,使法人证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唯一合法凭证的地位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对照2014年修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新要求、新标准,以及结合我省实行的登记流程优化工作,对市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并在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市编办门户网站予以更新和公开,为依法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保障。三是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内部审批流程,实行设立、注销登记的“一审一核”制和变更登记的“审核合一”制,强化了审核人员的职责权限,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更加高效有序。
三、公开公示情况
目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已通过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和市编办门户网站等平台,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并依托我省的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实时将市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基本信息以及市直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证书补领、刊登拟注销公告等办理结果向社会公示,使市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更趋公开透明。
四、监督管理情况
2014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继续按照省编办《印发广东省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后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88号)精神,推进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开工作。通过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接收捐赠资助、奖惩等信息,不断强化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监督。2014年,全市已实行法人年度报告公开的单位共1415家,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54家。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没有收到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投诉,单位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过程中也没有出现违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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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