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 |
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申请使用雇员员额 |
2.办事对象 |
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3.办事依据 |
1.《关于印发〈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8〕107号; |
4.办理条件 |
1.申请单位有可供使用的空缺雇员员额; |
5.须提交材料 |
1.申请单位雇员员额使用申请函(主要说明本单位现有雇员员额使用情况、拟使用雇员员额的具体用途和理由); |
6.办理程序 |
1.申请单位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雇员员额使用申请函、《江门市直机关雇员员额使用申请表》; |
7.受理部门 |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 |
8.受理地点 |
1.纸质文件请送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府大院综合楼四楼1417室(市编办收发文印室); |
9.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
10.联系电话 |
0750-3276328(市编办监督检查科) |
11.办理时间 |
按规定程序报批经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具员额使用卡。 |
12.资料下载(右键另存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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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实名制管理业务办事指南链接(点击即可进入相关页面) |
①《 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编制年度计划备案手续》办事指南 ②《 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理增员手续》办事指南 ③《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人员编制》办事指南 ④《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申请使用雇员员额》办事指南(即本页面) ⑤《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增员手续(使用行政编制、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人员)》办事指南 ⑥《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减员手续(使用行政编制、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人员)》办事指南 |